职工发生工伤,可以按病假发工资吗
案例分析 案情 吴某进单位刚一年,工作时发生了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后一直在家休养,等待劳动能力鉴定。 三个月养伤期间,单位一直按其工资标准的60%发病假工资。吴某认为自己并非生病,医院的诊断证明都在治疗工伤,单位不应该按病假算。 那么,单位的做法正确吗? 分析 先说结论 用人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吴某已认定为工伤,由医疗机构开具证明须休养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不应该按病假标准降低其工资待遇。 Tips: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在期满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延长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浙江林峰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林峰律师,执业于浙江红天葵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最高执业准则,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方式:长按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ongtiankui.com/htkgjls/6776.html
- 上一篇文章: 株洲回应ldquo火车站改扩建相关问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